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09-09-17 09:19:52
问题描述:
我父亲08年被查出患有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症状就是乏力 白血球比正常人高1倍,属于早期,药物维持就可,但是我父亲05年做体检的时候,报告上写的白血球数量就比正常人高1倍多了,因为自己不懂医学,也就不知道这个事,而且报告上写的是正常,医院也没有告诉说比正常人高。后08年将情况和我父亲的主治医师说后,他说如果早两年发现的话,这种病都不用治,不用吃药,只要观察,定期检查就可以。所以就是说05年给我父亲做检查的医院把我父亲的病耽误了,后来我们把这家医院告上了法庭,那家医院要求做医疗鉴定,后鉴定结果是属于医疗过失,法院判的也是医疗过失。后来问做鉴定的医生,他们说只能判是医疗过失,因为病的比较轻,是早期,如果是中期或者晚期就能判是医疗事故。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到底属于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失?谢谢! 请律师先生帮帮忙,给予我答案。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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