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吗?
更新时间:2008-12-13 15:05:57
问题描述:
妹妹与一男人谈婚论嫁,在订婚前一个礼拜发现男的外面还有一个女的,于是妹妹提出分手,并前往男的单位把男的东西送还给男的。结果男的在单位里把我妹妹当场打成轻伤。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但现在公安以没有第一目击证人为由,一年时间没有结案。请问,故意伤害罪轻伤有效诉讼时效是多少时间,过了一年,受害人是否不能再追诉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公安一直不提起公诉,我妹妹是否不能申冤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