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他们有权卖掉我的房子吗,我该怎样维权?
更新时间:2009-09-15 19:45:07
问题描述:
律师同志,我于今年6月11日在我市定购了一套商品房,当天缴纳了认购金一万元并签订了认购协议,签订时,他方附加了一条,在6月13日前补齐首付62227元,我月12日补交了22227元并口头约定剩余的3万元,签正式合同的时候补齐,当时说8月签(协议没有写明签正式合同的时间),可是已经9月中旬了,还没有签,问他们说签订时间不详,等待通知,同时要求我补齐3万元首付款,否则他们将卖掉那套房子,可是协议上没有一条规定,我们没有按时交首付,视为我方违约,所有条款只有一条,那就是我们没有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他们有权处理。请问他们有权卖出我们已经认购了的房子吗?谢谢
问题补充: 他们现在都还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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