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获得补偿吗?
更新时间:2009-09-14 23:40:36
问题描述:
我于2000年参加工作,05年开始企业为我缴纳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如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一直未交,现在企业调整我的工作岗位,我不愿干,以企业未交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补偿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补足2000---2004年的养老保险,提出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官说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是可以的,但2000---2004年的养老保险已经过了时效,是这样吗?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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