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家电正常使用出现问题由谁来修?
更新时间:2009-09-13 22:16:56
问题描述:
本人在广州租了一套房子,月租1800.家电齐全。首付两按一租。租房时租赁契约写明屋主对房屋设备有责任定期检查及维修。但入住一个月,冰箱就出现故障,需要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屋主要求各付一半。当本人提出契约有写明甲方应对房屋设备进行维修的责任时,屋主确以家电不属于房屋设备为由拒绝,到底家电设备是否属于房屋设备,维修费用该由谁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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