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112
更新时间:2009-09-13 22:07:5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请帮帮忙:
1、一饭店因油烟、噪音问题,影响了楼上(乙)的生活。饭店老板拒绝改造,带了三个人(简称甲)和乙,发生争执,甲三人开始打乙,一旁观者进行阻拦,被打者然后报警,并自行到医院进行了检查,诊断为颅脑损伤。
2、事后派出所进行取证。说,打人方甲,只承认推搡了乙,没有打到乙的头部。
阻拦者说,甲有打乙行为,但未看到打在什么地方,并把阻拦者的眼碰的直流眼泪。
乙说,三人打在了我的头部,并有医院诊断证明,报警时,除了自己报警,还有其他人报警。
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1、有旁观者和乙的说法能否认定甲确实打了乙。
2、派出所民警说无法证明甲打了乙,说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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