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势企业优先安置职工过程中发生的清算费用由谁负担,如国家批的钱不够,可以用职工的补发工资抵吗?
更新时间:2009-09-14 18:20:4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所在的企业正在进行劣势企业优先安置职工。省财政批给省国资委130万用于我们企业的劣势企业优先安置职工,但是我们连清算费用和安置职工费用在内超出了130万,省国资委说要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剩余的钱再用于安置职工,等于我们职工每个人少领取安置费大约3万元钱。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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