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上海旅游意外受伤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09-09-13 21:01:01
问题描述:
2009年8月7日晚我和哥哥嫂子来新天地,应该是23点多,具体时间我也记不太清,然后了一阵台风将一家餐厅门前的灯箱刮倒砸到我的脚面,当时马上肿起,瘫座在地不能动,随后打120,但因为疼痛,我选择了打出租先去医院,餐厅经理和哥嫂及我共同开往附近最近的瑞金医院,到医院后我跟哥哥说用不用报警,但餐厅经理当时的态度比较好,所以哥说先不用,就这样,已是8号零晨医生说骨折需要手术于是两点多我在医院住下。后来咨询了一下你,但报案时效已过,但餐厅经理已去警局备过案,现在手术已经做完,因为明年还需要动手术取钢板所以还需要手术费用,再加上我的骨折比较严重三具月脚不能下地,还涉及到误工,还有家属的护理及误工和住宿。请问对方应给多少赔偿,由于我公司不能提供税单,所以误工费他们说按上海当地的行业给,我所从事的是广告行业,但费体费用标准我不太知道,而且现在离出院也快一个月了,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希望可以得到律师帮助!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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