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产检时医院是否有责任对胎儿器脏做针对性检查或者至少提醒我们去检查
更新时间:2009-09-12 02:53:35
问题描述:
我的宝宝于08年9月24日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出生,在出生后第七天就查出来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法洛氏四联症),产检一直是在该医院做的(有参加生育保险),在产检时医院没有检查到胎儿的器脏有问题,或者根本没有检查,导致我们宝宝一出生就要面临大手术,给我们精神上、经济上造成巨大损失。
请问朱律师,我们是否有权起诉该医院在产检时的不作为,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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