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款也是由这九人一起平分的。但是这九个人没有明确的合伙的书面合同。医药费用应该怎样划分?
更新时间:2008-12-10 19:44:22
问题描述:
2003年1月至2008年12月,我父亲和其余8人共同承包红松果林的采摘。承包款也是由这九人一起平分的。但是这九个人没有明确的合伙的书面合同。这六年期间,大家都是一起动手采摘,然后赚到的钱大伙一起分。但是今年也就是2008年9月5日,我父亲在和大家一起在山上采摘过程中出现事故,被送往医院抢救。10月22日出院。总共医药费用为15万。我父亲伤到了脊椎,现在下身瘫痪,大小便失禁。。我父亲今年49岁,还在单位上班,医生说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恢复的可能。我想要咨询一下,医药费用应该怎样划分?可不可以得到什么赔偿?麻烦仔细帮我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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