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当事人孙某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更新时间:2009-09-13 21:46:07
问题描述:
2006年12月20日,**村委会主任王某,电话通知支部委员出纳员柳某和支书孙某到中行为王某办理修路预支款手续,支书某赶到中行时,30万元现金已支出付给王某,专等办手续。由王某打了“收到修路款30万元”收据给柳某后,出纳感觉责任重大,就又要求主任、书记打一个审批手续证明。王某以文化低推让支书写了“预付王某修路款30万元”的手续二人签字给了出纳。今年2月10日,人民检察院收到举报村主任王某非法侵占国家专项资金问题材料后,经多日侦查。于6月2日对王某刑拘,16日批捕。王某被检察院批捕后其家属和支持者不服,举报王某没落实修路施工,现金直接打入银行归还贷款侵吞公款等问题,办案人经调查取证。找王某询问,追回了30万元现金,并对王某和书记孙某实施了取保候审处理。案情的发展出人意料,7月21日,王某家属组织群体冲击检察院后,办案人将书记孙某同样以挪用公款罪刑拘批捕。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