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以及法律爱好者,请一起给一些意见。
更新时间:2004-11-23 08:33:01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以及法律爱好者,最近有一个案子,管辖上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正在考虑如果诉讼,希望各位同行给些意见。
A------一家海外公司 B---------为一家上海公司(是A公司在上海的全权代理公司,两家公司其实为同一老板,并代为收款,代为诉讼等事宜。) C-------是一家东北公司 大致情况: A公司与C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技术服务合同,由A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完成之后约定C公司支付五万美金。在此期间,实际的技术服务完全是由B公司承担完成之后,由于C公司的失误,使A公司未收到钱款 当时技术合同中约定可在双方当地提起诉讼。但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现在形式上的原告在海外,无法真正提起诉讼。
2、被告在东北,直接诉之东北,又不太愿意。
3、目前希望能在上海起诉,但B又不具有真正的主体资格。
目前A公司想以原告的身分在上海提起诉讼,请各位同行给些意见,应以什么理由,什么方法能够打一擦边球。
[align=right][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21 21:03:45编辑过][/color][/align]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