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输血引起的病**性丙性肝炎的输血方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9-09-11 00:26:58
问题描述:
1986年6月9日,我因剖腹产手术,进行输血治疗,当时并无不良症状。2008年10月初,我突然高烧不退,故去医院检查,未果,于是2008年11月初转到北京人民解放军三零二医院进行检查,被查出患有病 *** 性丙型肝炎,经过医生查证病因是因输血引起,而我一生中只在生孩子做剖腹产手术时输过血,医院应该不该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医方认为1986年,国家当时医疗条件有限,不能鉴定出所输血液有无病 *** ,故不应承担责任,请问律师这个责任难道应当患者自己承担,医院一点责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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