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上我的权益有保障吗?但是因为我们并没有到工商部门去登记修改股权。我们的这个约定和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09-09-09 20:54:17
问题描述:
我和一个亲戚合开了一个小工厂,当时出资他是一个百分之51.我是百分之49.但是工商部门注册的资金比例是他百分之80.我百分之20.由于当时是接别人的厂出于方便,再说又是自己亲戚就没想那么多。但是我们之间签的公司章程里面是按照我们51:49的;这是问题之一:请问法律上我的权益有保障吗?然后由于经营不好,我不想做了。于是就提出退股。双方之间就谈好价后签了个声明和写了个欠条给我。但是因为我们并没有到工商部门去登记修改股权。这是问题二:我们的这个约定和欠条有法律效力吗?现在他又找了个下家,想要把厂卖了过户给人家。请问,这个过户需要我签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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