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权上诉
更新时间:2009-09-10 12:00:01
问题描述:
我60年代以知青下乡定居XX村,当时由村委分得住房一间,1979年请示村委同意我在原有的屋旁修住屋2间,生产用房一间,(因为屋边的土地是另一个村(光苍坝)的,经两村委协商用土地换土地的方式作为我家建房用地),在1979年修了5柱4的木房2间,生产用房猪圈一间,屋后还有空地60多个平方。我在屋后栽了竹子、红椿树、果树等1981年依法取得土地承包权;村、组并将屋后空地作为自留地交我管理,1987年我家农转非,家庭没有劳力,主动退回了承包耕地,并请求保留屋后及隔屋10米的一块 70平方的土地使用权,当时村、组干部及小组村民都同意作为我家的宅基地保留,(同时一个村的农转非的还有3户,农转非条件一样,因家有劳力都没有退承包地,至今还保留土地承包权,农转非后保留土地承包权的在本县还有很多),1999年土地第二轮承包时村、组没有任何人提出重新变便那两块地的使用权,
1,我对其地还有没有使用权?
2,土地归属明确后(法院判决书),侵权人(不是同一个村的)在我屋后强行打围墙圈地是否违法,我有没有权利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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