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不治疗致使病人出现不必要的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08-12-10 18:43:46
问题描述:
我父亲于2008年12月06日因劳作不慎,坠崖受伤,于当日送到三都县鹏城医院,院方做简单检查后说段了背上的三根骨头,说是可以治疗,之后就没有进行相关手术,而是叫我父亲一直等在医院病房,做简单的吊针输液。期间没有任何医生给我父亲做相关检查,每到我父亲疼得难以忍受时候,叫不到医生,因为医院根本就没有看到医生,叫护士来看,护士就说没有事。一直这样到2008年12月10号晚上,我父亲病情急讯严重化,叫不到医生,护士过来看仍说没有事就走了。医院对我父亲的不治疗导致我父亲病情严重化,或者因为医院的不治疗导致相关的后遗症,医院会不会也承担责任?
请问律师,如果因医院的不治疗,使我父亲出现什么意外,那么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我是贵州大学的学生,我父亲是我和我家庭的精神支柱,我们爱他,没有父亲,我就读不了书了,我很着急,请律师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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