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交通事故后的赔付
更新时间:2009-09-09 15:37:30
问题描述:
09年7月28日我老婆驾车将一骑电动自行车的人挂倒,随后送陕西红会医院,交警给我们算全责。目前伤者已经出院。但伤者需要在10个月后进行第二次收入,取出钢钉。
医生说最多从住院到恢复是4个月,但家属不同意,最后说6个月就可以工作,然后10个月后进行第二次手术。第二次属于很简单的小手术,基本休息两个礼拜即可。目前伤者同我们谈赔付。医院说第二次手术共需7000,我们基本没异议,现在我们给赔1.5万(加上第二次手术费)进行私下调解。但家属要求2.6万,我们觉得不合理,如果进行法律程序的话。应该怎么判???都要注意哪些,谢谢。
我的车子买了
保险,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 ,判决后,是否可以直接拿去叫保险公司赔付?
还有,是不是私了的话,对我来说利益会受损,不如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找保险公司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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