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否犯罪?是经济纠纷还是犯罪?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将来怎么予以量刑?
更新时间:2009-09-08 21:44:04
问题描述:
甲公司在刘某介绍下,认识当事人,甲公司直接将产品送货给当事人,然后由当事人与乙公司直接沟通、议定价格,以当事人的名义将货物送货到乙公司,乙公司直接将货款打到当事人账户,口头约定甲公司给当事人30元/吨的利润。当事人结账后,没有将货款(27万余元)及时付给甲公司。甲公司报案经侦大队,经侦大队以涉嫌职务犯罪为由,将当事人拘留,告知当事人:将货款付清,就可以取保候审。当事人将全部货款及其利润交到公安部门后,公安部门予以办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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