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针不给钱,又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如果的话我可以不赔她的精神损失费吗?现在我可以怎么做呢?
更新时间:2009-09-07 15:22:38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服装老板,八月分找了一个合伙人,准备一起做服装,她拿了12000进了秋装,进来了不到三天她就不做了,要我还她12000,还要我赔他的精神损失费4000,当时我不肯,我老公不想把事情闹大就给了,现给了她现在一万还写了六千的欠条,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一个无赖,“打针不给钱,又有小偷小摸的行为,简直就可以说“她要钱不要脸”
如果的话我可以不赔她的精神损失费吗? 在说是她自愿和我合伙的,我怎么要赔她的钱呢?我觉得她好象在敲诈我。 那时她在我店里又哭又闹,现在我可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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