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民事责任纠纷案
更新时间:2009-09-07 19:36:15
问题描述:
2007年4月,高**出资2万元购买二手汽车一辆,与邻居杨仲成商定,由高**负责联系业务,杨**负责开车,两人合伙从事货运,所得收入则按5:1的比例在高和杨之间分配。
2008年8月4日,杨仲成出车途中由于没有将货物盖好,导致大雨将货物淋湿,造成损失1.2万元,货主李*向两人索赔。在与高**发生争吵之后,杨**于8月10日退伙,并向高**交纳了2000元赔偿费。三天后,高**又与程志见达成协议,由程负责开车,仍按照5:1的比例在两人之间分配收入。8月15日,李文*和弟弟李武*在与高**交涉时,高**将李武*打成重伤,随后潜逃。
李氏兄弟应向谁提出赔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