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被单位扣发了工资经劳动仲裁后诉诸法院。一审法院三次错判,拒不退还。还是待本案审结?
更新时间:2008-12-09 20:43:39
问题描述:
我和老伴均系国企退休职工,退休前被单位扣发了工资经劳动仲裁后诉诸法院。至今已经4年了。期间,一审法院三次错判,我三次上诉,二审法院三次裁定--- 一次指令立案,两次发回重审。两级法院,前已六次组成合议庭、18位法官审理了本案;最近又要开始的重审则是七审了。实际案情很简单,单位也承认“确实没发给我们所追索的工资,”但就是拒不偿还!法院左判右判就是不支持我们的合法诉求,与单位合起伙来拖延诉讼。
更无理的是一审法院竟然违法提高百倍的收取了我们的诉讼费(应收50元却收了5000元),就此我依法申请复核(提交了书面材料),法院仍是不于理睬,拒不退还。
请教尊敬的律师:
1、我可以要求 国家赔偿 吗?要求“谁”赔偿?向哪里提出?
2、如果可以,应在何时提出;现在?还是待本案审结?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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