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09-09-05 12:30:28
问题描述:
我帮朋友介绍了一个工程,因他无垫资的能力,我就借了他5000元,他写了借条。后他工程完工后,我从工程经理那拿了2000元的工程款,他只要了1000元,余下的1000元作为还我的一部分借款,又从新写了一张4000元的借条,落款还是原借款日期.后他迟迟不还钱,不久他拿出了一个录音材料,录音中说是那5000元是给我替他送别人礼用的,因为当时他没有钱所以才给我打了个借条,后来他认为我没有为他垫付这笔借款,用于送礼,故而他不应偿还我这笔借款。而我有公司的一套完整的财务记录,账目把借款的票据记的很清楚,我还有证人作证能否胜诉哪?如果可以起诉,起诉地在那里?他的原住址还是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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