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了建行信用卡4000元,还是银行雇佣的催债公司)是否可在还完欠款后向他们提出要求公开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
更新时间:2009-09-04 12:35:13
问题描述:
今年4月,因为经济上的问题,透支了建行信用卡4000元,并且保持最低还款,今年6月,因为工作需要,我去了外地,所以信用卡里还有3500元左右没还,到了9月,我接到一个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我也不知道那到底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还是银行雇佣的催债公司)
要求我2天之类必须还清欠款,但由于手头比较吃紧,于9月1日还款1000,9月2日还款1400,还欠1400元,但是那个所谓的工作人员还是多我进行了"上门催债",还进行一定程度的威胁,"如果你不还清欠款,我只能到你家里去进行调查"
我想咨询一下,信用卡逾期未还是属于个人行为,应该不存在连带责任,我没有任何资产,房子是我妈的,请问那些所谓的工作人员是否有权进行上门追债?我是否有权保护我的个人隐私,不让他们通知家属(在已还部分欠款的情况下),还有就是,我是否有权让他们停止对家人的骚扰?我是否可在还完欠款后向他们提出要求公开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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