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不能按期使用的法律问题
更新时间:2009-09-03 20:50:34
问题描述:
法律专家好!
我按开发商的要求已一次性付全款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按合同约定该车位于2008年7月1日正式交付给我,而且也全部交清了一年的物管费和车位管理费,已领取到该车位的不动产发票,但产权证还没办下来,自接收车位至今我们小区的整个地下车位并没有正式启用过一天,至今09年9月3日地下车位大门一直封闭着不让业主进去停车,多次找开发商答复都是:快了快了很快就启用了,找小区物管得到的答复是由于地下车位卖出去的太少,增加了他们的管理成本,所以一直没有启用该地下车位,今年8月开始又开始收取今年的车位管理费。我的问题是:
1、开发商和小区物管以车位出售较少而一直不启用地下车位,买了车位的业主应该如何处理?
2、小区物管给买了地下车位的业主免费停放地上的临时露天车位,但每年却依然按照地下车位收取管理费的做法是否恰当?
3、我现在坚决要求使用我自己购买的地下车位,但却一直没有启用,从法律渠道来说十分有好的解决办法?我应该这么做?
希望法律专家们能帮我解答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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