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检查出来也并没有什么内伤。还是民事案件,还是就由一方完全负责医药费?
更新时间:2009-09-03 16:33:13
问题描述:
那天我和邻里发生口角,结果她们夫妇过一会之后就到我门口来破口大骂,我欲去去评理,结果一出去她们一看到我,便揪住我的头发,从身后拿出了早就藏好的“榔头”,发了疯似的的往身上头上乱砸,我一时之间就头破血流。刚好从外面回来的老公看到了这一幕,便顾不得什么就捡起了地上的一块破转头,朝那个男的砸去,也只是砸到了那个男的(她爸爸)的头部两下,结果就被听到动静的街坊邻里给拉开,就马上打了110报了案。
住院后,经检查,我的头部有伤十七处,身上个部位加起来也有十几处,我老公就身上几处,并无大碍,我目前检查出来也并没有什么内伤。而被我老公打了两下的那个男的(她爸爸),医生说无大碍,只是缝了两针,但是他非得说他的而都聋了,听不见了!
警方说这些事情要等我们出院了才能解决,事发到今天已经有十来天了,我已经准备回家休养,可以那个人却非得说自己还不能出院,但是医生说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毛病的。对此,我们也没有办法。
请问,这样的事件是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医药费是怎么承担的,是双方互相赔偿还是就由一方完全负责医药费?我们起诉的话,我们能有多大的胜率?其中他的耳聋问题该如何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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