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更新时间:2009-09-04 00:18:00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
大家好!
我租了房东两层共10间房,合同6年,今年是第4年,当初房屋只有两层,去年他又加建了两层(属违章建筑,当地政府出过公告),已经装潢好用于开旅馆,并在我提供给2楼作为过道的一间房子里设置了前台接待。他只能经我的门上去他的3、4楼,可我的2楼已经租给别人(合同约定我可以转租,他也同意了),现在2楼的租户因为房东经过他那上3、4楼,并且在装修期间仗着他是房东和本地人的原因,给1、2楼的租客都带来了影响,所以要求我减房租。(我曾经因为房东乱涨房租,强行关我门跟他打过官司,我赢了那场官司)
请问各位律师:
1、他有权在我提供给通往2楼的那间设接待吗?(摆了张桌子安排了人员)
2、我可以要求他对于占用我的过道给予房租补偿吗?如果他不愿弥补的话,我可以要求他不要从我那上3、4楼吗?(我能把2楼通往上面的楼梯暂时封起来吗)
3、怎么做我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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