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无力偿还,李某表示不愿意直接将房产过户给我们,但事实上他无力偿还
更新时间:2009-09-02 16:28:12
问题描述:
王某欠我230万元,但到期无法归还。李某欠王某及其他二人(共三人)1000万,其中这1000万中王某占23%。但李某到期也无法返还王某等三人债务,故李某以正在开发的但并未开盘的上海金山区某处的房产(沿街房)作为抵偿给王某及其他二人的债务所用,并由法院判决生效。王某为偿还欠我的230万元,故将李某用以抵偿给他及其他二人的金山区的房产抵偿给了我,表明其中他所占的23%归我所有,并又出具了借据,写明:他欠我230万元,但因无力偿还,故同意将他所占的23%的金山的房产偿还给我。现金山那边的房产已经开盘,我和其他二人已与李某联系,要求李某将法院所判的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过户给我们三人,但因金山区房产涨价,李某表示不愿意直接将房产过户给我们,而愿以现金1000万元直接偿还。但事实上他无力偿还,但房产又不愿直接过户,故法院将上述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进行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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