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抚养权我是不是肯定要得到?
更新时间:2008-12-08 19:10:08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的事项.
我和我丈夫结婚一年半,育有一女现5个月,结婚后我和丈夫、公婆一起住,房子所有人是我丈夫。在女儿未满月时发现丈夫有外遇,他本人也承认并表示悔改,继续维持婚姻至今。近期发生一些矛盾,彼此互不能容,我对他有了新的认识,觉得无法和他继续生活,所以想提出离婚。
我本人是公务员,年收入6万,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现每月还款1400,房产证办理是我已结婚,丈夫主动提出只写我一人名字,我们结婚时收的彩礼和他的公积金约5万左右帮我还了一些贷款,其他全部由我自己每月工资支付。
我想向您咨询:1、我要求女儿的抚养权是否没问题?
2、我的房子他是否有权分?或者他是否可以向我提出偿还他所支付的那部分钱?
我们几乎没有存款,婚后钱是各花各,家里的开销他支付的较多,我不要求分他什么财产,如果我起诉离婚,只要女儿的抚养权和我自己的房子,法院能判给我吗?
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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