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入股公司
更新时间:2008-12-07 19:02:58
问题描述:
某自然人A欲向一个公司投资一百万,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一百万,实际资本为十二万,A某要求投资后,公司进行重组,他要占公司70%的股份,但是该公司负责人认为双方应该各占50%。另外,A某认为给30%的股份已经充分考虑了原公司股东的利益,因为,实际资本只有十二万,原公司股东认为公司虽然只有十二万资本,但是重组公司后公司的业务还是由原公司股东负责,A某只是注入资本。因此,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双方股权该如何分配。(注明:A某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五百万)。
另外,A某要求公司重组后,要成立5人组成的董事会,按照双方所占股份各自委派董事,还需要聘请独立董事一人,另成立3人组成的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这样的结构是否可行,另外,如何保证公司原股东的权益。(注:原公司股东认为以法人形式与A某合作,但是A某要求全部以自然人形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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