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案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8-30 21:55:46
问题描述:
我在2006年7月借给人30000元,有借条,约定半年还清。到期后,他没有偿还。后来我又多次找他讨要,他都以有困难为由,不予偿还。2008年秋天,我因工作调动全家搬迁到了甘肃张掖市(我原来在黑龙江虎林市工作)居住,来时我又委托我的在当地的亲属再找他讨要,找多次,无果。我也多次给他打电话讨要,可他一直不予偿还。我现在想起诉他,可是我又没时间回黑龙江去。请问律师:1.我本人不去,我能否委托我的在当地的亲属替我上法院起诉,法院能否受理。2.若行,需要我办理什么手续和给他们提供那些材料;3.借条已过诉讼时效期,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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