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赔偿金额
更新时间:2009-08-31 15:34:58
问题描述:
2009年8月26日下午3点半,我家三个小孙女在自家门前一处违法违规工地玩耍,不慎掉入工地一水坑,被邻居发现后救出两个,一个溺水身亡,一个天真烂漫的鲜花瞬间消失了。
这个施工工地是由县政府牵头,东湖街道办具体授意指挥,南营村支部,非法村委会配合(六年期间由牛青娇代理),成立的所谓“南营村建房委员会”组织施工的,其中成员有东湖街道办主任郭永峰,村支部书记冯二青,代村长(六年)牛青娇及群众代表焦卯平等八人组成。
该工地是在土地审批手续不完善,施工单位资质不合格,安保措施不具备开工的,而这个开挖的大水坑是准备渗漏污水的,四周也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和防护围栏,工地上也没有任何的排水设备和管道。
这是一起典型的 *** 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事件发生后,全家受到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孩子的妈妈几度昏厥,爷爷,奶奶悲痛欲绝,泪水流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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