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国以来,我想起诉对方,另外不知所要多少赔偿金合适。
更新时间:2009-08-29 09:08:20
问题描述:
我家坐落黄河滩地,由于怕黄河洪水漫滩我们村凡建房屋都要垒房台。当初我房台1.5米高,房台下面有我栽的树木,并持有82年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自建国以来,农村至今只发了一次这样的证,证内有条文规定持证者有长期植树造林的权利)房屋因年久失修的原因现已成危房,不能居住。在今年的3月份为了建造新房把旧屋扒掉房台下的树木也以除去。而隔着3户的邻居想趁机在我宅基地和持有林权的地方开辟新的道路。并因此产生纠纷,对方竟然雇佣社会上的恶势力将我方打伤。所用医疗费和其他费用近3000多元。并导致我方不能按计划建造新房。我认为对方侵犯了我的权利。但不知道对方侵犯我的哪一些权利。我想起诉对方,不知胜诉的可能性多大。另外不知所要多少赔偿金合适。希望各位律师能做出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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