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权这么做吗?
更新时间:2004-11-19 23:34:01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朋友与公司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他已经在公司干了两年多了, 他们的合同是一年一年签的), 到2005年5月31日期满, 但他于11月7日提出离职, 按公司有关规定提前15天知会了公司, 所以在辞职书上填写的具体离职日是11月22日. 辞职书已经经过层层批准, 最高长官董事长也已核准. 按理说他应该在11月22日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的. 但今天(18日)他们部门经理却关闭了他的所有权限(他是搞IT的, 没有权限就甚么事也做不了, 连电脑也登不进去), 而根据公司规定, 只有在办理最后离职手续, 当离职单签到部门时, 才可以取消权限. 经理这样的做法, 明显是在赶他走人!
我想向各位律师请教的是:
1.这位经理有权这么做吗?
2.他这样的做法算不算是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我的朋友是否可以据此上诉劳动部门, 并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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