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适当减少工作时间,业务员说那就不给我打来的那一个客户的工资。我们双方各有哪些对与错?
更新时间:2009-08-28 05:05:5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学生,前段时间给一保险公司业务员打电话,工作内容:挨个拨打号码,争取让人来参加他们的活动。工作前给我看了11条,包括:1.底薪每月600+提成2.必须保证每月30人,超过30人每人提成35元,达不到30人每人扣除30元3.若离职须提前一周通知或介绍他人接手本人工作6.工作时间未满30天,不予发放工资(兼职学生以开学日期为准)工资方面,我和他重新讨论为:拉一个客户来,就给一个客户的钱,不能倒扣钱。我工作了不到7天,因耳朵疼决定辞工。业务员不答应,说要么再给他找来人干活,要么给他拉来客户比方说我亲戚。或者再干一星期,可适当减少工作时间,好让他们再招人。我去之前也没见他手下有其他话务员,但自己毕竟是临时决定,没事先告诉,是不对,便答应了他。但第二天,他便找来新人,我又工作完一个上午后,问业务员既有人接替工作,可否辞工。业务员说那就不给我打来的那一个客户的工资。该业务员对我工作的努力和能力是认可的。每日连着打电话5个多小时,最后却1分未得。我想问的是,他们的那11条都合理吗?在整件事上,我们双方各有哪些对与错?只有20积分,全用作悬赏分,多谢您能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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