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面积较大,按村委有关规定报建,而乡镇委员会都知道。我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诉?
更新时间:2009-08-27 21:34:00
问题描述:
本人在1995年申请旧宅改建。由于面积较大,当时乡镇要求我们把房屋分成两部分改建(已经经济社、四邻、村委、镇国土规划所同意,按村委有关规定报建,最后由横沙居民村民委员会按报建面积收费),于1996年建成。2001年统一由区规划局重新规划审查于1998年10月28日前经镇政府审批并已建成的农村居民个人住宅进行重新审批,但是两份的报建只是审批了一份。另一份的报建由于属于一户一宅因此不能批下来。但是这两份报建是建成一间住宅,而乡镇委员会都知道。2009年8月27日才告知我们另一份的面积是违建的,黄埔城管中队要求拆除,我应该向那个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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