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相关法律
更新时间:2009-08-27 15:32:26
问题描述:
我姐姐在08年初与男方相亲认识,认识一个月后分两地工作,中间一直以电话短信方式联系。对结婚缺乏了解,于09年1月底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在家生活2个月后外出务工。由于根本不了解对方,生活上无任何共同爱好,性格不合,以至争吵不断,双方感情不和。于四月份中期两人分别在山东、东莞工作。此间男方不断的用手机电话、短信方式谩骂女方及与女方家人电话沟通时辱骂女方父母。现在女方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当初结婚时,男方家中电器及男方手中的金戒指是女方购买,女方的首饰及购买电器的发票放男方家中保管。现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手续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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