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是否能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我是否能获得赔偿?
更新时间:2009-08-27 15:01:53
问题描述:
我41岁,女,1986年12月在现工厂工作至现在,是正式职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事化验工作,因身体有病,在三甲医院人民医院看病,医生开了两个月病假,人事部门要我到原为工厂的职工医院,现为社区医院的医院三天转一次假,因我无法办到,在家休息,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工厂停发了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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