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9-08-27 11:20:34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给人家借钱的做了担保,因为他们是通过我的朋友认识借的,所以让我的朋友做了证明人并担保人,而且在他们的借条上也签了字,现在那个借钱的人现在跑路了,人都找不到了,钱有十万了,被借的人就找到那个做担保的人(我的朋友)要求他给予支付,你说这合理吗?他为什么平白缘故的来承担这比费用呢?如果我的朋友不给的话,被借的人拿了借条去告他,他是不是要承担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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