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更新时间:2009-08-26 18:09:24
问题描述:
在我家房后安装了一个变压器(平房),家人找村委会进行协商,总是退三到四,近年家里想重新翻盖房屋,由于变压器影响施工,找到村委会,书记说先把翻盖房子的批单弄下来(08年5月25日下来的),批单下来后,母亲找到他要求其将变压器迁走,书记总是找借口她说上面不让现在施工,要等到立秋,立秋后母亲去找书记协商此事,书记却换了,新来的书记让等一两天,说他和村长去看看,两天后父亲再次去村委会,书记说大队没有钱,给你迁不了了。由于变压器不能迁走,我家正房不能重新翻盖,请问我可不可以和他要损失?现在通知下来说我们家这边又涉及着拆迁,迁走的可能就更小了,从翻盖房子的批单下来到今已经一年有余了,建筑材料的上涨,工人工资的上浮,我们要用更多的钱才能翻盖,这个损失谁来负责?如果早在一年前就告诉我们不给迁,父亲母亲也不会总是三番五次的去找他们和他们商议,这个损失谁来负责?我所说的赔偿是否成立?希望从法律方面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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