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起施工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负责?或者几方应该这样分担这起施工事故?谢谢。盼答。
更新时间:2008-12-05 23:47:23
问题描述:
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某李姓老板,而后李姓老板又将工程分包给某张姓老板。工程最后清理现场时,张姓老板叫来民工在施工过程中被铁板压中脚,第二小脚趾骨折。最后清理现场时,两分包老板都不在现场,由公司派驻工地的施工员小邓负责分配工作。受伤后施工员小邓给受伤民工2000元作为医疗费用并签有收据。一星期后民工告之2000元已花完,找张姓老板继续支付医疗费用。张姓老板说当时出事时候是公司派驻施工员现场管理,而且是过了下班时间几分钟。应当由公司全权负责民工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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