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8-12-07 11:54:09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今年八月份的一天,我妈妈【60岁】被人打了,眼镜被打坏了脸上也受了点伤【不严重】,我听说后和我父亲我弟弟【残疾不能打架】赶过去,我当时手里拿了个10厘米粗70公分长的钢筋,把对方也打了,对方【60岁】的头部被我父亲用转头砸烂了一点【不严重】,报警后警察要求我们双双去医院检查,我们又是在一家医院检查,都没有大问题,各自回了家,第三天对方就上班工作了,过了几个月后派出所找到我说要向对方付一万元医疗费,我不相信这些就要求看对方的看病医疗费单子,派出所又拿不出医疗费单子,后来我托关系和对方也说好了,谁也不找谁钱了,不巧的是托那个人现在不再,最近派出所又在找我,我不敢去就叫我老婆去,他们说至少八千元,不拿钱就把材料送上去抓握拘留我,我现在不敢回家,我实在拿不出这些钱,这样的案子又不知拘留我多长时间,什么理由拘留我,民警光告诉我奥运期间打架都要拘留的,对方的子侄在本地很有名气和办案民警关系又好,请问向我这样的案子按法律能拘留我多长时间,我又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请指点路子,诚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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