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优先购买权
更新时间:2009-08-23 22:28:55
问题描述:
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那如果所有人未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出卖房屋,这侵犯了共有人或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法律上侵犯此权需要赔偿吗?比如,承租人有想购买房屋的意思,和其他人在同等的条件下,但所有人将房屋卖给了其他人,那承租人是不是只能接受这样的法律事实,房屋绘其他人?
这个优先购买权是否只是为所有人利益,在所有人无法确定将房屋卖给谁的时候设的,如果所有人想卖与其它人买就是了,不要管这个?
如果房屋在卖之前,也就是房屋还没有签订合同之前,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能否要求所有人优先将房屋卖给自己?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当事人已付款,还没有登记房屋转让,这时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能否要求所有人优先将房屋卖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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