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工资
更新时间:2009-08-23 10:05:5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药品公司的仓库发货员,当初进公司之前,人事部说每天8点上班,18点下班,中午12点至14点休息,偶尔会加班,晚上加班包晚餐(5元),每周休息1天。但是进入该公司后,发现我们部门每天中午12点至14点的休息时间不存在,并且没有1天能准时下班,19点下班算很早了,基本上都要21点下班,甚至还有加班至0点。我进入公司上班1个月,还在试用期,月工资800元。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公司该付我们加班费吗,具体标准时怎样的,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政府部门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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