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诊断证明在司法鉴定中应该是重伤还是轻伤?
更新时间:2009-08-22 19:09:01
问题描述:
因跟对方(财务)要押金,对方不给退,二人并打伤致使我父亲当场昏迷不醒到,急救中心经过二十八的抢救(十小时内发过二次病危通知书),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但还住在急救室.诊断证明结果如下:
1、脑挫裂伤2、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3、左侧硬膜外血肿4、左侧乳突骨折合并左侧脑积液耳漏5、颅外软组织损伤6、双会挫伤7、双侧血肿8、双侧肋骨骨折 ,目前法医鉴定是:不低于轻伤!(说以后还要鉴定).这么重的伤,为什么法医说是不低于轻伤呢?二人一起打的,但目前只邢拘了一个人.说那个女的身上有抓伤(派出所说的),并有轻微伤.现在想请懂法医鉴定程序和法律的朋友说说如上鉴定证明是否有偏差,里面是否有鬼?
想问问大家,鉴于此种情况,我目前应该做些什么(请律师除外),更有利于下一步的进展? 目前还在医院急救室治疗.事发到现在才七天.目前的鉴定结果会不会影响以后案情的局面?有影响,目前可以做哪方面的扭转?目前这个鉴定结果里面是不是有鬼?(派出所说月女士没有伤到致命点,我应该追究月士哪方面的相关责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