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否构成诈骗罪?
更新时间:2009-08-23 09:29:15
问题描述:
被控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达到借钱不还和逃避法院对他的强制执行,所以他采取虚度事实,隐瞒真相,设圈套,以给我他开放的房子抵钱为名,骗取我在他事先写好的带有已还款意思的所谓“证明条”上签字,我刚一签上字,手还没离开证明条时,他女儿一把抓过说我复印去,快步离开了办公室,之后,被控告人拿着那张证明条交法院执行局,说已还过我钱了,弄得法院没办法对他强制执行,后我又以诈骗罪向公安机关对他进行控告,公安机关将案件呈报检察院,检察院批捕科以证据链不全为由,没有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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