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要求厂方赔偿
更新时间:2009-08-22 16:56:2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原劳动合同是06年与工厂签订三年的时间如08年12月30号到期,新有劳动合同到09年7月28号才签,我签名时有注明此日期,但厂方的劳动合同的时间写的是09/1/1至2012年12月30号,这样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厂方赔偿我,因厂内其他人没签合同就加工资750元,而我一分也没有加,且我今年的总工资比去年还少了100元,多次协商未果,如果想去劳动仲裁是否有成功的机会,需要我花费多少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