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隐私算不算刑事罪
更新时间:2004-11-18 19:53:01
问题描述:
事情发生的2004年的3月底,我寝室有位室友趁寝室同学去开会,室内没人偷看了我的日记,之后她也向我解释了说,由于她扫地在她的床下(我和她是上下铺的)捡到我的日记并看了(平时不主动经常打扫卫生的一个人),当时我想既然是好朋友,再说我里面也没写对不起她的事,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和隐私,看都看了也没什么了,只要她不说那我也不追究,之后她就到处说她看我的日记,还到处说里面的内容企图诽谤我~~现在我已经是忍无可忍,请问我可以告她吗?
侵犯公民的权利罪,刑事法第252条够不够得上侵犯我的隐私权,情节不严重,但是否已经着边了吗??
请给予我的回答,谢谢~!急切[hide][/hide][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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