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员工的笔记本电脑丢失了,老板让我全额赔偿,合理么
更新时间:2009-08-21 10:57:5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大二打工的学生,在一个小店里面打工,有一个员工的笔记本电脑丢失了,老板让我全额赔偿,合理么.老板说那个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权是那个员工的,但是在店里面使用。在店里试用。
当时店里就我一个店员,别的人都出去跑业务了。
问题补充:没有监控,只是一个小店,卖采暖的,我们已经报过案了。。可是老板说只要不结案我不还钱就要起诉我。而且我一个月的工资也没有要给丢电脑的那个人了。
他说我有秘密盗窃的嫌疑。他没有证据也可以起诉我么?他有权利这样说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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