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咨询
更新时间:2009-08-21 05:54:56
问题描述:
我在5年前购买了一栋房,此房是在经左右邻居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购得。我所购买的此房后有一间房屋,可与后街直接通往,并与隔壁邻居房屋相连。在我未购买此房时,原房主同意此邻居由此房出入,而在我购得此房后邻居并未由此出入,然而在今年邻居突然经此房进出,并将我的房门扔了,安上自己的房门,换上了新锁,整修了地面,安上了电灯。当然他们的这一切举动并未经我本人同意,在他们进行此举动时也经居委会 调解,没有达成共识,他甚至叫我拿钱出来买此房的他新换的门钥匙.所以我们将案件上告了县人民法院,在县法院第一次审判时我以失败告终。以房产证看来,此房是归我所有,他的宅基证使用证上并无此通道(房屋)的记载,此路也并非他的必经之道,他也有他自己的通路,所以我想请问:我是否能将此房完全收回并封断邻居经由此房的出路,禁止他人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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