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如何?留如何?利益?
更新时间:2009-08-20 18:24:35
问题描述:
私人车包租给某公司。共两辆。
从2003年4月开始到现在2009年8月15日,以合同租赁方试共计六年了。现在一辆车已到期,对方已中止合同续签,没有任务赔偿。而另一辆到2009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想中止合同,没有强行中止,(合同签的是5800元/月,公司除路费外不支付任务车辆所产生费用,之前油价上涨超过%50公司给每辆车补+500元/月,并没有从新签定合同)但他现在说要安合同所签的支付租金5800元/月。请问这样的租赁方试,这样的合同,我现在进退两难,不做了没有任何补偿,做下去也是前路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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